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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中午,郑州房管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关于“郑州市房管局某官员直系亲属名下11套经适房”有关情况的说明,称经局纪检、信息等部门组织联合调查,查证被举报的房产为同一业主,且该业主在该小区中确有11套房产。但该业主所拥有的11套房产中,有2套为商品住房,另有9间为商业服务用房,均不是经济适用住房。
此外,郑州市房管局还称,被举报业主与该局领导没有任何亲戚关系,更不是直系亲属。
举报者对声明回应称,既然房管局称这11套不是经适房,能否公布一下该小区及这11套房产的规划、土地、建设、销售及房产备案等相关信息,以证明所说为真。并称“房妹”的父亲在二七区有三套房,在郑东新区有两套别墅。
虽然翟某和郑州市房管局均称翟女名下的房产为商品房和商铺,但一份2004年郑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兰亭公社’(经济适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显示,该文件批准了河南省兰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呈报的兰亭公社(经济适用房项目)工程。
据爆料人称,兰亭公社即为爆料所指小区。记者核实发现,二者的建筑位置和开发商均一致。文件还显示,该项目占地面积110亩,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公建面积0.1万平方米。
爆料人质疑,批准建设时是经济适用房小区,为何建成后,却有部分成为商品房。并请郑州市房管局公布该小区的规划、土地、建设、销售及房产备案等相关信息。
郑州市房管局前天18时许发微博称,“因该业主购买的为商品住房和商业服务用房,未经授权,尚不能公布业主姓名和其他信息。如有其他信息热心网友可以继续向有关部门提供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