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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市农委获悉,由市农委承担的、被列为2012年20项民心工程的农民教育培训子项圆满完成,全年共培训具有专业农业技能的农民1万人。
农民技能培训项目主要围绕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等行业,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共有22157人参加了培训,有13216人取得了蔬菜园艺工、农艺工、果树园艺工、家畜饲养工、家禽饲养工、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农机修理工等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为圆满完成2012年任务,市农委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做到有的放矢。按照要求,进村入户开展了调研,摸清了农民教育培训需求情况;印发了《2012年天津市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计划》,明确了目标任务、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等内容;制定了详细的培训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制定管理办法,规范培训机构认定。为规范和监督教育培训活动,保证教学质量,制定了《天津市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教育培训机构的认定原则、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认定程序、教育培训机构的职责等内容。各单位结合承担的任务认定了各自的培训机构,签订了培训委托书,将培训任务最终落实到认定的45个培训机构。三是制定培训规范,推进标准化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推进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培训,国家已制定培训工种规范的,按国家要求执行;国家尚未制定培训规范的,由市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暂行培训规范,包括培训目标、培训课程、学时安排、培训教材等内容,督促培训机构按照培训规范开展标准化培训。四是出台补贴政策,支持农民教育培训。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农民教育培训补贴政策,明确了资金安排、补贴对象、资金用途、补贴标准等内容,对取得国家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市财政每人分别补贴600元、700元、1000元,为职业农民的培养提供了资金保障。
主要采取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贯彻落实《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加强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在各区县初步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农民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办公室,明确了具体负责人,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保障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民教育培训的有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营造农民教育培训的良好氛围,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三是落实补贴政策,做好保障。加强农民教育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加大培训资金的投入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明确财政补贴资金用途,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使其发挥最大效益。(见习记者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