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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宝马等高档轿车送到王某的修车厂修理,送修人却不用支付维修费。王某为什么甘心做“赔本生意”?近日,闵行区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修车厂负责人)、刘某(保险调查员)、张某(汽车维修站工作人员)、潘某(汽车维修接待员)保险诈骗一案。根据闵行区检察院的公诉,他们的行为属共同犯罪,应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免费”修车留客户
王某经营着一家私营洗车店。2009年,他向别人租借了场地和修车设备,开始兼营修车业务。到了2012年,王某已拥有一定规模的客户群。为了拉拢客户,他想到了一条“免费修车”的妙计。据他说,当客户发生碰撞事故时,若未及时报警,是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为了吸引这批客户到他这里修车,王某会替他们免费修理,方法是伪造交通事故,重新报警,骗取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索赔,骗取保险金,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客户的修车费用。
很快,第一笔“买卖”上门了。2012年2月的一天,张东(化名,另案处理)将驾驶的奔驰轿车送到了维修站并告诉维修接待员潘某便宜点修,因为没有事故认定书,知道无法进保,潘某便将车拉到私营洗车店负责人王某处,并提供了张东的驾驶执照。
2月13日,王某自导自演,在闵行区康城山林道内,用其名下的蒙迪欧轿车与奔驰车相撞,骗取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事故认定,蒙迪欧轿车承担事故全责。王某以蒙迪欧轿车被保险人的名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骗得保险理赔款人民币23769元。王某将奔驰车修好后交还潘某,未收取修理费。
第一笔“买卖”十分顺利,王某与驾驶员张东成了朋友。正巧张东名下的别克赛欧轿车本身存在多处损坏需要修理。王某就与之联系,故伎重演。2012年2月16日,王某驾驶送到修理厂修理的奔驰车,联系了张东与朋友黄峥(化名,另案处理),并先后与张东名下的别克赛欧轿车以及黄峥名下的奇瑞轿车故意相撞,制造了两起交通事故。
同样的方法再次奏效,王某分别骗得了保险公司理赔款25350元与24350元,事后,王某免费替张东修理了别克赛欧轿车,给了朋友黄峥6500元好处费。
疑点重重落法网
2012年4月,在汽车维修站工作的张某与保险公司的保险调查员刘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王某称,有辆宝马车要修理,但是没有事故认定书。王某提出用保险费换修理费。
2012年4月22日,王某又上演“好戏”。在闵行疏影路淀南路口,用自己的尼桑车与宝马车相撞“炮制”交通事故,但这次他的骗局受阻了。负责理赔的保险公司在调查中发现了疑点:王某在3个月中有4起交通事故理赔,出事的都是高档轿车且均在同一修理厂修理。在第一起事故中,张东作为汽车驾驶人,其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与理赔单上的签名不一致,说明事故很有可能是假的。保险公司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同样发现了不少疑点:首先,发生交通事故时车损痕迹陈旧,有新旧车损痕迹之分;其次,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签名是伪造的,车主对交通事故都称不知情;其三,发生事故的多辆高档轿车都在同一家修理厂维修。2012年7月24日,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7月27日、8月3日、8月20日,被告人刘某、张某、潘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均主动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通讯员吴一烜本报记者鲁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