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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洗浴中心里偷偷调换衣柜手牌,打开别人衣柜将其财物顺走。2012年12月21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李鑫提起公诉。
2012年11月20日晚,李鑫到郑州市经三路上的一家洗浴中心洗澡。在更衣间内,他发现浴客赵某带着名牌手表、穿着名牌衣服,于是就想将其财物据为己有。李鑫没有把自己的衣柜锁上,而是跟着赵某进入洗浴区寻找下手机会。当赵某将自己衣柜的手牌放在身旁架子上去洗头时,李鑫迅速将其手牌和自己的进行了调换。接着,李鑫回到更衣间,用赵某手牌上的钥匙将赵某的衣柜打开,把里面价值2.5万元的名牌手表和钱包内3600元现金全部拿走,然后逃离洗浴中心。赵某洗完澡回到更衣间,发现衣柜中的财物被盗后报警。不久,李鑫被抓获归案。 (张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