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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腾冲县公安局长以来,庄宇带领腾冲县公安局党委主抓了三件大事:进行刑侦体制改革调整,出台了加强打击违法犯罪工作的决定;成立巡特警大队,组建了72人的高标准高待遇的辅警队伍;狠抓大情报引导下的基础信息采集和维护工作。
本报记者刘百军本报通讯员杨永科
“公安不破案,不如回家卖鸡蛋。”这是云南省腾冲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庄宇在每每面对疑难案件时常说的一句话。他还常念叨此言:“侦查破案是公安的安身立命之本,是警察的天职,是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基本要求。”
庄宇曾任龙陵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2011年5月,庄宇赴腾冲就任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担任公安局局长6年以来,庄宇在维护边境稳定、打击预防犯罪、禁毒斗争、爱民实践活动、“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等工作中,取得一系列成绩:龙陵县公安局先后荣获全省公安机关“三项建设”、全省“大走访”、全省创建“无毒乡镇”、全省2008至2010新一轮人民禁毒战争、全省命案全破先进集体和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先进集体等多项表彰奖励;腾冲县公安局荣获2011年度全市公安工作综合考评一等奖和“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清网行动先进单位等表彰,执法质量考核全市排名第一。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赴腾冲县采访了庄宇。庄宇告诉记者,经过5个多月苦心侦查,腾冲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摧毁了一个入室盗窃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破获入室盗窃案件200余起,涉案总价值100余万元。目前,追回赃款12万元、电脑8台、电饭锅和电磁炉7个、古币外币1000余张、金银翡翠首饰20余件、摆件挂件30余件、古董古字画13件及部分高档烟酒、床上用品、日常用品等涉案财物,7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此案是腾冲公安迄今为止一次性破获最多的系列案件,也是腾冲打击侵财犯罪所取得的前所未有的重大战果。
该局缘何能取得如此骄人成绩?这要从庄宇就任腾冲县公安局局长以来推行的一系列改革举措说起。
近年来,腾冲的经济发展速度很快,人、财、物流动性增强、外来人员增加,也给社会管理带来巨大压力,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均处于高发状态,社会矛盾凸显。庄宇说,上任以来,摆在他面前的除了严峻的治安形势外,还有制约治安好转的瓶颈因素:万分之九点一二的警力,民警疲于应付,基层基础工作也不扎实,队伍中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案件有线索就办、没线索就先放一放”的消极思想。
调研显示,60%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发生在中心城区,案件高发时段一般是晚上8点到凌晨。而由于警力不足,中心城区的日常防控力量非常薄弱。怎么办?庄宇带领腾冲县公安局党委主抓了三件大事:进行刑侦体制改革调整,出台了加强打击违法犯罪工作的决定;成立巡特警大队,组建了72人的高标准高待遇的辅警队伍;狠抓大情报引导下的基础信息采集和维护工作。
今年6月9日,腾冲县人民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并同意招聘72名辅警组建城区治安巡防队,今后依托即将成立的腾冲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开展工作。巡防队辅警每年工资合计192.67万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拨款。8月22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腾冲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为副科级机构。
“9月1日,腾冲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岗前培训在武警保山边防支队机动队顺利开班,标志着腾冲县公安局组建巡特警大队工作圆满完成。培训结束后,他们将在中心城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这将十分有助于减少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发生。”庄宇说。
“公安民警就是要保护好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破案干不好,群众就不信任。”这是庄宇的一个重要理念,“龙头怎么摆,龙尾怎么甩。”是身为“班长”的庄宇在腾冲县公安局党委会上的口头禅。
2012年以来,腾冲县公安局党委以刑侦体制调整为新的起点,按照“大案小案并重”的要求,不仅注重对大要案件的快侦快破,而且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小案”也全力予以侦破,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企盼要求,着力提高群众安全感。
2011年10月份以来,腾冲县城区连续发生入室盗窃案件,仅今年2月,此类报案高达147起,涉案价值90余万元,受害居民上百户。该局分析认为:经2012年腾冲刑侦体制调整之后,刑侦部门在人、财、物等方面得到了大力充实加强,具备了集中优势警力、精力、装备长期经营并侦破疑难复杂系列案件的条件,可以集中力量对上述系列案件展开攻坚。于是及时组成了由刑侦大队20名侦查骨干为主力的专案组,组织对城区系列入室盗窃案集中展开打击侵财犯罪“攻坚战役”。
7月26日,案件侦破“收网”行动全面展开,29日23时,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捕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在庄宇看来,上述刑侦体制改革、成立巡特警大队、公安基础信息采集和维护三项工作其实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个整体。
庄宇说,他最看重信息维护更新,假信息、不充分信息是制约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破案率提高的罪魁祸首。为此,他在刑侦工作改革中对及时立案并进行现场勘查、详细记载线索笔录的民警毫不吝惜奖励;而如果这些基础性工作在日后有助于破案,还会有进一步奖励,从而激励民警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