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孙会芳)《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两项交管新规今日起正式实施。两项交管新规在驾驶证申请、驾驶人考试、驾驶证使用、校车管理、交通违法记分等多个方面做出了调整,涉及近100万辆机动车和100多万机动车驾驶人。
为了方便大家准确、详尽了解两项交管新规的具体内容,本报联合石市交管局推出《交管新规100问》,就广大市民关心的问题,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邀请市交管局有关人员做出最权威、最准确的解读。今日推出《交管新规100问(第1期)》。
1、申请驾驶证对申请人年龄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申请驾驶证最低年龄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为18周岁,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电车为20周岁,中型客车为21周岁,牵引车为24周岁,大型客车为26周岁。最高年龄限制要求: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为70周岁,低速载货汽车、普通摩托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为60周岁,城市公交车及其他大中型客货车、电车为50周岁。
2、申请人有吸食或注射毒品行为的能否申请驾驶证?
答: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3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对3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3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请的情形,并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哪种违法犯罪行为将被终身禁驾?
答: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上述两种情形都是严重、恶性的违法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大,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后果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规定终身不得再申请驾驶证。
4、因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能否重新申请?
答: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5、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有什么限制条件?
答:取得大型客货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大部分驾驶营运车辆,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因此规定了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一是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或者有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二是对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三是对有记满12分记录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被吊销、撤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醉酒驾车、超速50%以上、驾驶拼装车或者报废车上路行驶、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的严重违法行为,均属主观故意行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再次申请驾驶证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时采取更加严格的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