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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夏斐)昨日,市政协召开十届十二次主席会议,协商讨论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各项事项。会议原则同意市政协十届二次全体会议议程、大会秘书处机构建议名单、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人和提案工作报告报告人建议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和十届二次会议专题会议工作方案等,并建议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于2月17日召开。市政协主席叶明主持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张鸿建、何关新、董建平、赵光育、张必来、汪小玫出席。
会议通过了《杭州市政协全体会议建议案实施方案》,指出设立市政协全体会议建议案,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现实要求,要积极探索,精心组织,不断完善。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管理办法》(审议稿)。指出,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修改《关于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管理办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要认真组织实施,在实践中进一步加以完善。
会议研究了市政协下一阶段工作,要求市政协机关和各参加单位认真总结好2012年工作,精心谋划好新一年思路,切实做好全会各项筹备工作。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认真谋划好新一年工作思路,更加注重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独到性、可行性,努力开创我市人民政协事业新局面。
九届市政协副主席俞国庆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