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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翟维鹭)从今天起,《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新规实施后,车企主动召回缺陷汽车的“自觉性”将得到促进,同时国家对违规车企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也将进一步增强。
据了解,今起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中规定,汽车生产者或经营者如有未如实报告、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未发布召回信息、未按照已提交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或者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等情形的,将有可能被处以最高相当于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0%的罚款。仅此一项,车企违规的罚金可能就达上千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去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临近年末的两三个月内,国内车企出现了“突击”召回的现象。仅去年11月、12月两个月内,就先后有路虎、日产、丰田、吉利、马自达、荣威、通用、斯巴鲁、奔驰、捷豹、福田等多家车企召回问题汽车。据统计,去年全年汽车召回数量将近460万辆,是国内召回制度实施8年来最多的一年。而今年新规实施后,这一数字还可能大幅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