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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正式启动。记者了解到,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批复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实施《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按照贷款实际用途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同时,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主确定。 2012年6月,国务院批复了关于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有关政策,支持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
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开展,是中国人民银行落实国务院关于前海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可以促进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支持前海开发建设。
按照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前海注册成立并在前海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企业可以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并通过深圳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资金结算。
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的用途应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用于前海的建设与发展。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