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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出狱后重操旧业,短短半年内单独连续作案16起,涉案金额共计15.6万元。经云南省金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唐兵宗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唐兵宗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再次干起了“老本行”。
2012年1月至6月,唐兵宗戴上黑色头套,手持撬棍、铁锤,选择凌晨1时至4时之间,在金平县城区酒店、住宅小区、商店等地,先后16次撬开商铺卷帘门或者砸碎高档轿车的挡风玻璃,将其中的衣服、香烟、现金、电子狗、MP3等物品盗走。
接到多名被害人报案后,金平警方派出专人深夜在县城内蹲点守候。2012年6月19日凌晨,唐兵宗再次实施盗窃时,被守候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价格认证中心认证,唐兵宗所盗窃的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5.6万元。(尹云辉黄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