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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民行检察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蓟县人民检察院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民行检察工作新领域,进一步延伸民行检察工作的外延,探讨检察机关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的可行性,研究支持起诉的方式方法。成功办理全市首例支持起诉案件,填补本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的空白。蓟县人民检察院制定本市首个支持起诉工作办法。与蓟县人民法院正式会签《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抗诉、调解案件协调机制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工作办法(试行)》,从案件来源、受案类型及办案流程等方面详细系统规定办案流程。积极开拓,多措并举提高支持起诉工作规模和效果。积极畅通申诉渠道,在继续巩固与律师联系制度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深入基层,与乡镇司法所逐步加强联系,进一步畅通了人民群众的申诉渠道,受理案件逐年增多。注重案件质量,对于所受理的每起支持起诉案件,坚持逐案讨论制度,办案骨干共同研究问题关键,不断细化办案措施,切实提高案件质量。针对社会管理机构存在的漏洞,依法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管理的创新。积极宣传,不断提升支持起诉工作知名度。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在有关规定许可的条件下,大力宣传支持起诉典型案例及成功经验做法。充分利用民行检察联络点、派出检察室、法律宣传周活动等宣传民行检察支持起诉工作职能。(天津政法报 宋尤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