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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起,云南省13万余就读民办中小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子,将与公办学校同口径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真正体现公办民办教育“一视同仁”的法律地位。全省每年为此将投入财政补助资金6100多万元。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从今年开始,云南省将对城市民办学校学生给予免学杂费补助,农村民办学校学生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并向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此项惠民政策,共涉及全省220所民办中小学校(其中小学109所,中学111所),全省共有13.6万民办中小学生将得到补助。其中:小学学生8.6万人,初中学生5万人。
据悉,免学杂费补助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按照公办学校的资金分担方式,由中央、省和州(市)按比例共同承担。免费教科书配备纳入全省统一招标采购。其中,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由中央资金承担,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教科书和地方课程的免费教科书资金由省级承担。各民办学校在得到补助资金的同时,要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按照国家补助标准减免学生收费。其中,城市小学和初中的学杂费标准分别为110元和190元。农村小学和初中的公用经费标准分别为500元和700元。所有享受免费教科书的民办中小学校,不允许再向学生收取教科书费用。其中,小学为90元,初中为180元。(记者罗霞)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