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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16日下午1点半左右,小鄢在微信上摇到一个女孩子“蓉蓉”,20多岁,头像很萝莉,小鄢对她有点好感。
女孩微信上写着“今天是生日耶,一个人过生日好烦啊,有没有人陪我过呀?”,小鄢投其所好问了句“我陪你过吧?”
没多久,“蓉蓉”就提出晚上6点“见个面”,把地点约在江东朝晖路。
晚六点,小鄢准时赴约。“蓉蓉”没让他失望,虽不是国色天香,但很年轻,脸蛋圆润,皮肤白皙。
不久,“蓉蓉”提出到附近的云鼎咖啡馆坐坐。小鄢没多想就答应了。
到了咖啡馆,两人点了一杯咖啡、一杯茶、一份小吃拼盘,总共440元,小鄢拿银行卡买了单。
后来,“蓉蓉”提议喝点红酒。看着温柔又可爱的“蓉蓉”,小鄢同意了。第一次,他们点了一份488元的红酒。
喝完,“蓉蓉”还意犹未尽,接着又点了508元的红酒……
他们一直喝到晚9点,小鄢已经喝得迷糊了,只记得自己一次次掏卡付钱,至于到底喝了多少瓶酒,他也记不清了。
第二天,小鄢酒醒。想想昨天的事,觉得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他到银行一查,傻眼了,昨天他和“蓉蓉”居然点了10多瓶酒,一共消费了1.42万元,其中最贵的一瓶2668元!
这时,小鄢才清醒过来,向警方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