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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布鲁塞尔、北京1月6日电(记者孙天仁、彭敏)欧盟委员会1月4日公布,对部分新款公交车和重型卡车执行“欧6”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法规,已经自去年12月31日起正式生效。
欧洲议会于2008年12月通过了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欧6”汽车排放标准。欧盟以前的相关排放标准都是以指令的形式发布,需要成员国将其内容转换为国内立法,“欧6”排放标准直接以法令形式出台,欧盟各成员国自“欧6”排放标准的法规生效之日起就必须执行,这比以往效率要高得多。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介绍说,北京市于去年实施“欧5”标准,我国国内今年全面实行“欧5”标准,北京市将于2016年开始实施“欧6”标准。“目前我国与国际技术差距还比较大,应通过自身努力、政府推动、国内外合作攻克技术难关,争取早日与国际排放标准接轨。同时,发达国家对于减排负有历史责任,也应该用积累的资金和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汽车工业适应环保要求。”
(相关报道见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