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人民网北京1月8日电(记者申亚欣)“1·4”兰考火灾事故发生后,兰考县启动问责机制。1月8日,记者从兰考县宣传部门了解到,火灾事故6名责任人已被停职,等待事故原因调查结果再作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1.4”火灾事故发生后,兰考县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启动问责机制。目前,兰考县民政局局长杨佩民,民政局党组副书记李美姣,民政局副主任科员、社救股股长冯俊杰,兰考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金卫东,城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建议,城关镇民政所所长耿彩虹等6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停职检查,待事故原因调查结束后,将对上述人员及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