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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在火连畈茶场团山村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有7名“特殊”的人自发来到了活动现场。他们的特别之处在于,都曾被检察机关作出过相对不起诉决定。
活动中,7名被不起诉人随着检察干警一起访贫问苦、体验民情,看到特困户、孤寡老人的生活窘境,他们心中深有感触,自愿献出爱心捐款共计1.1万元。
“我知道,我们的行为曾给社会和他人造成过伤害,是国家法律和检察机关给了我们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们无以为报,只能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社会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决不辜负检察官的厚望,多参与这样的活动,能进一步净化我们的心灵。”在交通肇事后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被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何某感慨地说。
红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安平介绍:“近年来,我院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途径之一,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提下,注重考量当事人的案后表现,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今天这7名被不起诉人真心悔罪、回报社会的爱心举动,让我们感到非常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