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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胡明通讯员/廖喜良刘洪希)1月10日,市公安交警支队政委李志坚率车管所、交管科等部门负责人对新实施的公安部第123、124号令进行详细解读。据其透露,目前闯黄灯违法行为以警告教育为主,暂不处罚,对因冲红灯被电子警察抓拍有异议的,可申请行政复议。
新规实行后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公安部令第123号、第124号实施以来,全市冲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但不少市民对“闯黄灯扣6分”的做法纷纷提出了异议。
昨天,市公安交警支队政委李志坚率交管科副科长张文龙、车管所副所长叶立明等人作客中山电视台《热点面对面》栏目,对今年新实施的部分交通法规作详细解读。
据介绍,鉴于部分地区目前不具备认定和处罚违反黄色信号灯通行交通违法行为(即闯黄灯)的技术条件,根据公安部的最新要求,现阶段对违反黄色信号灯通行交通违法行为的,以教育为主,暂时不予罚款、记分。
黄灯的主要作用是清空交叉路口,避免出现堵塞现象。交警部门同时提醒:尽管现阶段已暂停处罚闯黄灯违法行为,但为了减少路口交通事故,希望广大市民尽量避免闯黄灯。
据悉,司机在冲红灯被电子警察抓拍后,交警部门在对抓拍的违法图片进行筛查和录入时,有严格的录入规定和审核程序,必需经过初审、复审和最终核审三道程序,通过审核后的才会被确认为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到交通违法系统。
市民如果对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图片和违法行为有异议,可向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城区受理点(东区松苑路1号中山市政府正门左侧约30米)或各镇区行政复议受理点(镇政府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申请行政复议,确实有误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变更或撤销原处罚决定。
如何避让校车有了具体准则
《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已于去年施行。按照规定,今年1月1日起,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将对当事司机处罚款200元,记6分。但据了解,多数市民对应该如何避让校车缺乏具体认识。
对此,李志坚介绍,当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它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