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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邂逅自称医院外科副主任的陆某,宋女士本以为走了“桃花运”,却不想被骗去8万余元。日前,经崇明县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2年3月,宋女士在公交车上搭识了一陆姓男子,该男子自称是医院的外科副主任。两人一路上交谈甚欢,并在分手时互留了手机号码。之后,陆某便经常打电话、发短信。绵绵情话让宋女士一步步落入“桃色陷阱”。
3月底,陆某谎称自己的钱在定期的存折上,取出来会有损失,以请客送礼、着急还钱等理由向宋借钱。宋某先后借给其6.9万余元。此后,陆又以补贴前女友的分手费为由从宋女士处拿到1.3万余元。仅仅一个多月,宋女士就先后借给陆某8万余元。
与此同时,就职于一家证券公司的宋女士一直劝说陆某来自己公司开户炒股,几次催促仍不见陆前来开户。宋女士渐渐起疑,之后发现陆某已关停了手机,于是向警方报了案。
本报记者郭剑烽通讯员丛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