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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区各民主党派组织、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广大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撰写和提交政协提案,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2012年共提交提案170件,经审查立案151件,内容涉及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教科文卫社会事业、城市建设和管理、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
区委、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151件提案中所提问题已解决32件,正在解决57件,列入规划逐步解决62件。提案办理结果满意率为100%。
一年来,和平区十三届政协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放在提案工作的首位,夯实基础。着力打造知情服务平台,邀请区委书记李金亮,区委副书记、区长张盛如向政协常委和委员通报区情;向全体委员寄发《委员知情》传递工作信息;邀请委员列席有关会议,拓宽委员知情渠道,扩大知情范围。以政协社区联络站和界别群众联系点为平台,组织委员广泛开展座谈、调研和视察,了解真实社情民意;组织委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全国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委员对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邀请全国政协有关领导作题为《提案工作的发展与创新》的辅导报告,开展提案基础知识有奖测试活动,对委员进行培训引导,为委员们知情明政、更准确地把握提案的着力点,提出更贴近群众需求、更有针对性、更切实可行的提案提供了有效保障。着力打造提案征集平台,在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前给所有委员寄发了征集提案的通知和征集提案《参考提纲》,指导委员提高提案撰写的规范性和针对性;引导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发挥组织力量和人才优势,提高集体提案的质量和水平。及时把调研和专题协商中具有前瞻性、全局性的课题转化为区政协常委会建议案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调整了年度优秀提案的表彰方式,激发了委员撰写提案的热情和积极性。着力打造审查立案平台,大会提案组和提案审查委员会严格执行《政协和平区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审查细则》,对170件提案进行认真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19件提案不予立案;确定了6件重点提案,提交区政协主席会议讨论审议,从源头上保障了提案质量。
区十三届政协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抓住关键环节,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水平。一是强化组织推动机制,主席会和常委会加强对提案工作的指导,定期研究提案工作,听取提案委员会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提案促办和办理情况的汇报;坚持区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提案委员会加强与区政府办公室的沟通协调,确保区政府常务会议关于提案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强化重点提案促办机制,充分发挥提案交办会的作用,提高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配合分管区长做好重点提案的领办工作,组织约百名政协委员参与了5次重点提案促办活动;协调多个部门召开难点提案现场办公会,加大促办力度;组织提案委全体委员开展视察活动,对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三是强化承办单位落实机制,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政务目标,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全力抓的提案办理机制;健全了承办单位接案后从登记、分工、制定办理方案到办理落实、与提案人见面、回复等全过程的提案办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快了提案办理的速度,提高了提案办理的实效。
与此同时,区十三届政协常委会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修订完善了与提案工作相关的五项制度。制订了《政协和平区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确定了提案委员会的工作内容,明确了提案办理遵循的原则和提案办理程序;制订了《政协和平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关于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工作细则》,规范了集体提案的提出、审查和办理程序;制订了《政协和平区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审查细则》,规范了提案审查立案标准,优化了提案审查程序;制订了《政协和平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关于重点提案产生和办理的若干规定》,规范了重点提案的推荐、遴选和办理程序;修改完善了《政协和平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优秀提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评选表彰的标准和程序,提高了优秀提案表彰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