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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尚燕华)近日,市民李女士因给孩子买的裤子不合适,到新华路附近某童装批发市场更换时,商户拒绝更换并与之发生冲突,导致李女士受伤。经民警调解,最终商户给予李女士赔偿。
李女士致电本报说,元旦期间,她到新华路附近某童装批发市场给孩子选购新衣。在市场一楼的一童装店,她买了一条儿童裤子。可到家后,孩子一试裤子短了。第二天,她拿着裤子找商户更换大一号的,商户以李女士买的是特价款为由拒绝更换。
“我买裤子时,商户没有告诉我是不退不换的特价款,店里也没有挂着特价的牌子。但孩子确实是不能穿,我用恳求的语气希望商户给我换条大一码的。可能是我在店里说话时间长了,影响了人家生意,那个卖衣服的商户就急了,强行把我推出了店里,并对我进行殴打。”李女士说,她的头部、脸部都遭到了袭击,整个人也晕了,只能报警。
民警了解了事情原委后,让打李女士的商户赔礼道歉,并给予了300元的赔偿,那条裤子也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