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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1月13日,年仅13岁的山东籍少年小峰(化名)在市李惠利医院捐献一肝两肾,成为宁波市今年第二例捐献器官的未成年人,也是宁波市第19例人体器官捐献者。
1月2日,小峰不幸坠楼,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医院虽全力抢救,然而一直处于深度昏迷状态,自主呼吸消失。面对ICU病床上的儿子,父母整天以泪洗面,经慎重考虑,作出了在儿子身故后捐献器官的大爱决定,以延续小峰的生命并挽救社会上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昨天,宁波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在得知小峰父母的意愿后,向其详细介绍了我国器官捐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流程,并再次确认了自愿无偿捐献的意愿,随后启动人体器官捐献流程。经省市级器官捐献评估专家确认,小峰生命不可逆转,器官功能达到捐献要求,符合捐献条件。小峰爸爸妈妈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字。晚上7点,小峰呼吸、心跳停止,捐献的一个肝脏和两个肾脏挽救了三个人的生命。本报记者周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