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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质量是反贪办案工作的生命线。蓟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建立健全三项监督机制,努力提高案件质量。
建立三级审查把关制度。办案组作为第一责任单位,承办人、组长对所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证据、法律文书负责;侦查科长对本科办理的案件质量负总责,对每个案件进行严格审查;综合科负责案件质量的诉前审查把关,发现问题及时与侦查科沟通、纠正。建立案件质量跟踪制度。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从分析案件线索开始,承办人及时进行全程跟踪,主管检察长、反贪局副局长随时听取科长和办案组的汇报,认真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问题,精心预测案件走向,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努力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
建立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点评,在做好案件阶段性总结与评议的同时,年底做好全年案件质量的综合评价,所有侦查人员针对所办案件分层次进行点评,要求干警紧密联系初查、审讯、取证等办案实际,总结成功做法,查找不足,积累经验,不断提高干警的侦查办案能力。(天津政法报 宋尤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