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14日从相关部门获悉,环保部日前发布第75号公告,授予平凉市静宁县城川乡、崆峒区大寨乡、庄浪县水洛镇和朱店镇“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2012年,平凉市、县(区)环保部门加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平凉市已获得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7个,省级生态乡(镇)4个、省级生态村14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