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邢东伟通讯员刘洪记海南省儋州市少年郑某龙因校警怀疑其盗窃老师录音机,找校警讨说法时将其砸死,潜逃18年后投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3年。
1994年2月4日,在儋州市新州镇第一小学读书的郑某龙,听说校警郑某(殁年56岁)怀疑其盗窃老师的录音机后非常气愤,便找其讨说法。双方发生冲突后,郑某龙用脚踹中郑某的胸部,又用石块砸其左胸部。郑某于当晚22时许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