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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章程通讯员田青)现年48岁的黑龙江鸡西市女子毛淑珍,自2009年在广州成立辽宁星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后,以该公司生产保健品为名,短短4个月,先后骗取50多名中老年被害人170余万元。
昨日,记者从天河区法院获悉,广州中院近日对毛淑珍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毛淑珍在广州成立辽宁星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任该分公司负责人。同年8月至12月期间,毛淑珍对外谎称公司生产冬虫夏草、灵芝等产品,并借口公司扩大生产规模需要资金为由,以返还高息为诱饵,毛淑珍先后与50余名中老年被害人签订借贷合同,骗得款项共计人民币170余万元。2010年4月,毛淑珍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