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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郭添红记者熊婷婷昨日下午,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等12个部门联合召开2013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明确提出我省将进一步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对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进行重点监控。
拖欠工资领域呈扩大趋势
据介绍,拖欠工资问题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拖欠工资案件数量较大,拖欠工资领域呈扩大趋势,拖欠工资问题处置难度不断增大。
据统计,2012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违法案件1.72万件,为7.17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94亿元。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57万件。
在建设领域工资拖欠问题仍频发高发的同时,交通(包括高铁、高速公路的在建项目)、水利、光伏等行业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导致这些行业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明显增多。
重点监控重点行业、用人单位
随着春节临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进入高发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我省将继续对容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重点行业、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实施重点监控。我省还将充分发挥“两网化”管理平台作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日常巡视检查,提高预防预警能力。
“我们还将进一步畅通网络、电话、窗口、信箱等多种举报投诉渠道,指派专人值守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12333服务系统的作用, 12333网上服务全天24小时接受投诉服务。”省劳动监察局负责人表示。
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我省将及时立案,快速调查,立即责令其支付工资,并依法处以罚款。对分包建设工程的企业或个人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我省将督促工程总承包企业落实清偿欠薪的连带责任。
人均涉案千元以上案件挂牌督办
对小额、简单案件以及涉及人数较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省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平稳解决。对于申请仲裁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省将继续开辟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并限时处理,对拖欠工资案件要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开庭,对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当天立案并加快结案,其中人均涉案金额1000元以上的案件,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
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拖欠工资案件,我省将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对符合裁决先予执行的拖欠工资案件,将根据被拖欠农民工的申请裁决先予执行,帮助农民工尽快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企业逃匿可用应急周转金垫付
春节前,我省将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要求,并实施欠薪应急保障。
在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对已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发生拖欠的,我省将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支付拖欠的工资;对其他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工资或欠薪逃匿的,需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应急周转金及其他渠道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农民工生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