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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最后强调,按照“人性化、网格化、信息化”的要求,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司法公正,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和司法环境;鼓励和引导市民共同参与幸福长春建设。
1.清理规范市直各部门的行政权力,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行政违法案件;逐步推行说理式执法,促进和谐执法和人性化执法;规范仲裁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帮助公民、法人和经济组织及时化解合同纠纷,当事人满意率达到95%以上;认真受理物业、供热等标的额小、收费低却事关群众幸福感的仲裁案件。
2.加强执法监察,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廉政监察,规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效能监察,改进作风,提高效率。
3.提高市长公开电话接通率,完善“局长接待日”制度,坚持“读报读网”,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设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着力打造覆盖县(市)区、街(乡)、社区(村)四级的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全市行政村(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80%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五有”目标,年调解成功率达到96%;全市“百姓说事点”发展到2700个,切实发挥排查矛盾纠纷、反映社情民意、宣传法律知识和交流致富信息等作用。
4.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库,由申请人自主选择援助律师;与国内43个城市建立异地协作、互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百家律师所驻社区”法律惠民服务活动,公布驻社区律师所责任律师、服务承诺等信息,方便群众获得法律服务;每月20日开展律师“义务法律咨询服务日”活动,设立咨询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在市信访接待大厅成立信访法律服务中心,构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的长效机制;打造50个“妇女儿童示范维权站”,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00场次。
5.全面推进“幸福社区”建设,不断增强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全市15%的城市社区达到“幸福社区”标准;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功能,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
6.选配870名大学生志愿者骨干,兼职担任社区和部分社区网格志愿者事务助理;开展社会化志愿服务活动,为空巢老人、贫困家庭儿童、农民工子女等提供“扶贫济困、助老助学、心理抚慰、便民服务”等志愿服务。
7.大力弘扬“宽容大气、自强不息”的城市精神,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幸福观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正确幸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