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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庆春节期间价格违法最高处500万元罚款
中广网重庆1月17日消息(记者刘湛)记者从昨天召开的重庆2013年春节价格政策告诫会上了解到,全市百货、旅游、客运等行业春节期间如有价格违法行为,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倍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最高处500万元的罚款。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期间,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经营者要做到明码标价,不得提高价格打折让利、虚假优惠折价、虚构原价等,不允许经营者趁节日哄抬物价、谋取暴利;各客运公司、机场、码头、车站要做好票价公示工作,严禁强制保险和趁节日之机搭车乱收费;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提价、操纵市场价格;各公路收费站不得违反关于运送鲜活农产品减免通行费以及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相关规定。
该负责人表示,对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从重处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且情节较重的最高处500万元的罚款。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