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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本市交管部门获悉,2013年度大中型准驾记录驾驶人审验和学习教育测试工作日前启动。交管部门提醒相关驾驶人注意以下规定,其中“新交规”关于严重交通违法以及不按时参加审验的强制降级规定,应当引起持有A类和B类驾驶证司机的重视。
交管部门提醒,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记录驾驶证(对应代号A1、A2、A3、B1、B2),无交通违法记分驾驶人应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天内,到所属交警支队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驾驶人审验时须提交驾驶证、接受教育凭证、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记录驾驶证的驾驶人,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交管部门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驾驶人30天内办理降级换证手续。长期从事营运车驾驶人可向交管部门备案登记,一年后在本市参加审验。
年龄60周岁以上驾驶人每年体检一次,交通违法记分周期结束后30天内持驾驶证向所属交警支队提交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每3年体检一次,交通违法记分周期结束后30天内,持驾驶证向所属交警支队提交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年龄60周岁以上、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三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依法注销驾驶证。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记录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在所属交警支队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和遗失补证等手续;持有上述以外准驾记录驾驶证的驾驶人,可在所属交警支队、车管所、交管部门授权一站式单位办理期满换证、遗失补证手续;年龄超过60周岁驾驶人和驾驶证登记信息变更驾驶人,须在辖区车管所办理换证和变更手续。(记者冯琳通讯员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