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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确保“两节”期间消防安全,公安蓟县分局按照公安部、市局的统一部署,自去年底开始至今年3月,集中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
此次冬春专项行动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原则,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单位场所火灾隐患。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三项报告备案”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全面排查社区(村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消防设施器材缺乏,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在建施工工地,各类节日活动、商业促销场所和烟花爆竹集中销售、燃放区域,重点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工棚、宿舍和仓库,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缺乏,违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专项行动期间,消防、治安、派出所等部门将多警联勤,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投入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施工工地和节庆、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区域适时组织联合集中检查行动。进一步强化“全警消防”,积极联合安监、工商等相关部门,严格烟花爆竹在运输、销售、储存、燃放、打非、销毁等环节的监管,组织开展集中和错时专项消防安全检查,在除夕和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对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以及重点防火部位实行巡防看守。对检查发现的消防隐患,坚持从严整改,该处罚的坚决依法处罚。深入研判冬季灭火救援工作形势,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消防执勤备战要求,搞好灭火演练,提高消防灭火救援能力。在此基础上,充分依托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联合综治办、安监办,发动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协管队伍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小单位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引导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自评达标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组织落实节日期间的自防巡逻守护,全面自查自改、主动预防火灾隐患。要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冬季防火知识宣传和社会消防培训,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单位“五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普及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督促居民楼管理单位组织开展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全力为广大群众创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消防环境。
行动开始后,文安街、穿芳峪、马伸桥、下窝头、下仓等派出所立即组织辖区村干部、物业小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对整个行动的安排进行部署,督促相关单位认清形势,认真搞好责任范围的自查和宣传,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培训,确保行动的部署迅速传达、一贯到底。在此基础上,集中投入对辖区消防重点单位、场所的专项消防检查,对发现问题的态度坚决地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先后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邦均派出所在中小学校寒假前夕,深入到学校,对在校生假期防火安全常识进行培训,并组织学生进行火灾疏散演练;文昌街派出所在集中检查单位、场所的同时,还结合辖区搬迁临时安置户、私房出租户及农村住户冬季取暖用火、用电安全,组织专项检查宣传行动,提醒群众安全注意事项;兴华街派出所坚持边检查边宣传,明确民警的责任范围,分组不间断投入检查行动,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同时,在辖区主要街道和重点部位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条幅,造就浓郁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记者赵颖妍通讯员刘柏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