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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先生是一个标准的“房奴”,但是在去银行还贷时却发现,1月需要还的月供却比2月的要多。据了解,费先生贷款金额为20万元,期限为10年,每月13日是费先生的房贷还款日,按照老利率计算,每月应还2301元。昨日,他去银行往房贷卡上存钱,顺便打印了一张2013年房贷还款明细,“明细单上写着,2013年1月还款额为2289元,2月~12月的还款额为2276元。”费先生认为,按照银行调整房贷利率的规定,上一年度央行调整基准利率后,从第二年1月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并按新利率计息。这样算来,今年1月的月供就该按去年下调后的利率计息,但是为何银行计算的月供是从2月开始减少,而1月的月供和去年12月的相差无几。
对此,新区多家银行答复说“费先生1月房贷月供是分段计息”,属于正常现象。某股份制银行房贷经理指出,之所以会发生费先生这种情况,是因为费先生的房贷还款日是在每月13日,降低后的房贷利率是在今年开始执行,所以去年12月14日-31日的房贷利率仍然按照老房贷利率计算,今年1月1日-13日执行新利率。“房贷客户虽是按月还款,但银行却是按日计息,碰到利率变化的情况,就会使用分段计息。”该股份制银行房贷经理告诉记者,银行在计算房贷客户还款明细时,会根据剩余本金及执行利率计算每日利息,但因为客户是按月还款,所以明细单上反映出来的只是每月应还的本金、利息和还款总额。实习生王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