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北京1月17日讯记者张维今天,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在2013年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有关工作。这是自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第四次在春节前为全国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此次补贴发放对象和补贴标准分别是: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2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360元;此次补贴惠及困难群众8953.4万人,所需资金215.9亿元由中央财政负担。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规定的补助标准和补助范围发放,认真审核补贴对象,确保发放工作公开透明;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