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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每日新报记者朱丹昨天市教委下发全市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2012—2013学年度全市中小学自2013年1月25日(农历腊月十四,周五)放寒假,2013年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周一)开学,假期共四周。幼儿园寒假实行轮休制,按照有关要求自行安排。
市教委要求,针对节假日期间易发、多发事故,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注意冬季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食品安全,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煤气中毒、触电、溺水等各类意外伤害事故。放假期间,未经主管部门许可,学校不得组织大型集体外出活动。
要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要对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出统一部署。严格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造成伤害。严防雨雪冰冻强降温等灾害。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假前对学校用水、用电、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化学实验药品储藏等各类设施逐一进行排查,确保停用设施安全关闭。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出现重大问题,必须按隶属关系及时上报。
寒假期间要保证师生充分休息,各区县教育局要遵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要求,针对禁止寒假期间乱办班、乱收费情况做出统一部署,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或方式补课、收取费用,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