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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2008年6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限塑令”。但是,四年多时间过去了,我市“限塑令”虽然在超市等一定范围内取得了效果,但在集贸市场、街边小店等地,“限塑令”执行情况并不乐观。为此在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党梓文等10名市人大代表建议,要从源头上遏制非环保塑料袋的流入,加强环保购物袋生产、发放的扶持力度。
“‘限塑令’在我市执行得并不好,尤其是近两年人们似乎淡忘了。一个卖菜的商家一年所支出的塑料袋费用为2000元至3000元。而可降解、环保型的塑料袋的生产成本比起非环保型的塑料袋,少则价格要高出3—4倍,多则7—8倍。在经济利益面前,大多商家不愿意使用环保购物袋。”党梓文说。据全国塑料协会调查,“限塑令”实施4年来,全国每天消耗的塑料袋总数仍以十亿计,由此带来的环保问题令人堪忧。
“非环保塑料袋的生产源头没有掐断,是导致“限塑令”失效的主因。与此同时,一些市民的环保意识差,只图方便,没环保观念以及农贸市场及小商店、餐饮店等普遍免费赠送非环保塑料袋也是‘限塑令’实行不利的原因。”党梓文说,“限塑令”与执法力度弱有一定关联,限塑令实施后,质检、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都遇到了难题,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凭手感根本感觉不出来,必须鉴定。
对此,党梓文等10余位市人大代表建议,“限塑令”,必须有法所依,才能产生权威。同时,政府应严肃查处“黑心企业”,从源头上遏制非环保塑料袋;严格监管销售渠道,对市场上流通但未进行环保认证登记的纸袋、快餐盒、布袋及部分可降解塑料袋进行清理整顿,对农贸市场摊点及大小商店、饭店、超市的塑料袋进行强制检查、强制没收,并视情节进行罚款;加强环保购物袋生产、发放的扶持力度,并对生产商给予一定的价格补贴,使环保购物袋以低廉价格适应市民的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人人都能树立环保意识,使非环保塑料袋真正绝迹于人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