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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漫画单君
刘若英嫁了,跟陈升五毛钱关系都没用。女人瞎了眼睛,才会嫁给拜类。此拜类当然非彼败类,彼败类不值一提,此拜类更是不如不提。让女人崇拜的男人,自然不是省油的灯,基本都有两把刷子,所以卡莱尔在《英雄与英雄崇拜》中说:被崇拜就是自身具有生命力的光源,让人挨近他便是幸福和快乐。
女人一旦沐浴在崇拜的光辉中,所有的灵魂都会感到畅快,虽然眼神中流露的情意浩浩荡荡,其实双目漆黑,对撞南墙这种行为艺术乐此不疲,但嫁给败类实在是一项最不划算的工程。经济和心理统统一边倒,地位自然就放不上天平了,从此天下大乱,好日子也许只是在开始风光无限,时间长了,风光始终还是他一个人的。伊能静当初崇拜庾澄庆简直令人发指:“每次演唱会我都会坐在观众席上看他,他是属于所有人的!他就是万兽之王!”结果呢,两人各自去太阳底下捉虱子去了。
嫁给拜类以后,女人多半是低眉顺眼,对他百依百顺,大气出得不怎么爽快不说,还要忍受别的女性对他的明枪暗箭,从此像间谍一样多了一份工作,比联邦密探还要繁忙万分。既然你能崇拜他,说明他某方面的优点实在是光芒万丈,同样也会吸引其他女人的目光。最令人抓狂的是,你那拜类男人被人宠坏了,往往胸怀大志,弱水三千不取一瓢饮,所以大多数时间你只能坐在空房里发思古之幽情,独怆然而涕下。我有个写诗的朋友,凭几首歪诗和校花共结连理,没过几年,凭几首歪诗他又和自己的女学生搞在了一起。校花在外面还要装出快乐幸福的样子,哼都不哼一声,关上房门便两眼漆黑,求告无门,只好眼泪往肚子里流。
其实公平地说,拜类男人既然能让女人拜倒在牛仔裤下,自然有自己独特的一面。不过在个性方面独特了,在生活细节方面自然也是独特万分,每一个拜类基本都是在外面人模狗样,在家里手不提四两,往往还有些让人不能容忍的怪癖。有些女人嫁给拜类之前,他所有的缺点都是闪光的,生活在一起时间长了,天天大眼瞪小眼,就无法容忍那些怪癖似的缺点了,怎么看怎么不顺眼,所谓“仆人眼里无英雄”是也。拜类男人还在任何场合显示多情,我认识一个,连喝茶都不肯喝彪形大汉端来的,非花容月貌不举杯。
杜光庭在《墉城集仙录》里记载了一些道教的女仙崇拜,我私下里以为都是对拜类男人失望透顶的怨妇。所以说崇拜是人生最冒险的事,不像卡莱尔说的那样:“崇拜的光源灿烂夺目,照亮了黑暗的世界。”而是要拿生命和幸福去做抵押。拜类男人就像被偷去盖子的窨井,女人一旦不小心掉了进去,一生就此葬送,命好的爬了上来,也早已花容不再,满面污泥,再回首已是百年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