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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冯琳通讯员于翔刘志敏)三名男子合谋制造虚假的机动车撞伤他人的交通事故,分别扮演肇事司机和被撞伤者,先后多次向保险公司诈骗理赔金。案发后,一人被警方抓获,另外二人主动投案,后退赔全部赃款,日前,三人被本市北辰区法院一审以保险诈骗罪判处缓刑。
2008年起,刘某等三名中年男子经预谋后,伙同他人利用两辆“夏利”汽车和一辆“华利”汽车,先后4次制造机动车撞伤行人的虚假交通事故,再向保险公司申报,每次骗取几千元至万余元不等的保险理赔金。2010年底,刘某等人再次以同样手段,分别假扮肇事司机和被撞伤者,制造虚假的交通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未果。被骗保险公司发现可疑后报案。2011年5月至9月间,一名涉案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他二人相继主动投案,退赔全部赃款共计3万余元,后发还给被骗保险公司。
日前,北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作为车辆的被保险人,伙同他人伪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且数额较大,已构成保险诈骗罪。综合考虑相关量刑情节,一审判决,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被适用缓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