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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卿永锋吴鑫矾)昨日,记者从长沙市中等职业学校会议上获悉,长沙市今年将出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资格认定标准,其中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基础课程、岗位能力、顶岗实习等五项评价标准,标准将从2013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实施。在毕业合格标准中,要求学生按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对身体素质进行评价。其中规定项目包括男生1000米中场跑(4分33秒合格)、引体向上测试(1分钟10个以上),及女生800米中长跑(4分23秒合格)、仰卧起坐(1分钟28个以上)。自选项目含田赛、径赛、球类项目等,学生在学校安排项目中任选两项进行测验,不达标者不予毕业。
同时,要求学生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并由学校认定学生志愿者服务达36小时以上方可毕业。要求除学校自设专业课合格外,阅读与欣赏能力、口语表达与交流、常用应用文写作、普通话达标考级、日常英语会话、计算机应用能力考级等公共课程项目必须全部合格。
此外,岗位评价包括技能素养和从业资格证书评价,学生专业技能不合格的不予毕业。其中,学生参加市以上技能竞赛获奖的,该项考核直接认定为合格;获得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的学生,该项考核直接认定为合格。而学生顶岗实习评价鉴定,将由学校和企业共同进行,鉴定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据了解,市教育局将对各校毕业生质量分专业进行随机抽查,毕业生合格率达不到60%的,对该校该专业实施黄牌警告,并于第二年进行定向抽测,仍不合格者将停止该专业招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