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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张晓敏)由市委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张瑞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昨天下午在高级法院大法庭内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少平,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报告会并接见报告团成员。
报告会上,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汉沽审判区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田宝强、天津海事法院青年法官郭建君、张瑞泉的姐姐张凤英等5名报告团成员,分别从不同的侧面,以朴实的语言、真挚的感情讲述了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汉沽审判区原刑事审判庭庭长张瑞泉同志生前的感人事迹。
张瑞泉同志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来,始终坚持“干好工作,别给自己留下遗憾”的信条,勤恳敬业,主审的21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案件引发当事人上访。即使在身患绝症的情况下,他依然带病坚持工作,带领全庭干警创造了审限内结案率100%、无发回改判案件、无涉诉信访的出色业绩,先后5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6次被评为院级先进个人,他所带的刑庭多次被评为该院和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2011年10月23日,张瑞泉同志因患癌症医治无效永远告别了他一生钟爱的审判事业,终年54岁。
2012年3月,市高院作出决定,追授张瑞泉同志“优秀法官”并追记个人一等功。2012年12月,市委政法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紧密联系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政法队伍建设实际,组织开展好学习张瑞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