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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高小茜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调整了26所改革试点医院的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据了解,此次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的项目有诊查费、护理费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费。在原收费基础上,门诊诊查费提高13元,住院诊查费提高12元,护理费提高24元,大型医用设备CT和磁共振检查费下降5%。
据介绍,本次试行价格调整的26所医院包括:
南昌市: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九江市:德安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景德镇市:乐平市人民医院、中医院;萍乡市:芦溪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新余市:分宜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鹰潭市:贵溪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赣州市:兴国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宜春市:高安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上饶市:婺源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吉安市:新干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抚州市:南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