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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盛哲
天津北方网讯:一中年男子为图省事,付款时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对方,事后却未及时索回,并仍持同一账户的存折支取现金,结果被对方盗取现金24万元。
2012年12月14日上午,一名中年男子急匆匆地跑到公安河西分局梅江派出所值班室报案,称其银行账户内的24万元现金被人盗取。报警人王某出示的银行存取记录显示,在过去的一周内,该账户内共有24万元现金先后被人支取。办案民警迅速调取银行的相关记录,结果显示支取人并非王某本人。办案民警随后调取了监控录像,请王某来辨认取款人。王某一眼就认出取款人是他的朋友刘某。这时,王某才突然想起:“哎呀!我的银行卡还在刘某手上!”
原来,2012年初,因与刘某合作一笔生意,王某需要支付给刘某40万元现金。出于信任并为了省事,王某将银行卡连同账户密码一并告诉了刘某。王某告诉刘某,卡内有40万元现金,叫刘某自己去银行取钱。事后,王某却忘记向刘某索回银行卡,并且自己仍然使用与该银行卡相同账号的存折存取现金。接报后,办案民警立即采取布控抓捕行动,在河西区梅江一居民小区将刘某抓获。
审讯中,刘某交代,当时他用银行卡支取了40万元现金后,王某一直没有向他索要银行卡。近一年的时间内,王某的银行卡一直在他手中。前不久,刘某无意中翻找出这张银行卡,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ATM机上查询,发现卡内余额竟然有20多万元。刘某不由为之心动,分数次将其中的24万元盗取。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赵健李新容记者王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