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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高昭彭胡萍记者熊金标为了从事建筑行业,一对夫妻向朋友借了50万元。后来朋友多次催讨欠款无果后,一纸诉状将他们告到法庭。
2012年春节过后不久,李强看着湾里区的建设如火如荼,于是就想做搅拌混凝土的业务,但这需要资金投入。随后,他与妻子王某商量,向王某的弟媳戴某借钱。戴某想到姐姐戴玲有钱,就开口帮李某和王某向姐姐借钱。
2012年3月3日,戴玲将50万元交给戴某,戴某7日将50万元交给李强,李强当日出具借条两张,分别写明借到戴玲30万元和20万元。
后来,戴玲多次催讨债务,但都无果。2012年9月16日,戴玲一纸诉状将李强、王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两被告归还借款50万元。李强在法庭上提出,还款期限为4年之后,但是他并未给出证据,对于这一说法,戴玲也不认可。
法院审理后,判决李强从生效之日起30日内归还戴玲20万元;90日内归还30万元。
(以上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