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和平区检察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查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流浪乞讨儿童涉嫌刑事案件的应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进一步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流浪乞讨儿童系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方案》中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要严格落实《刑诉法》要求,充分维护其诉讼权益,除了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以外,还要及时联系流浪儿童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取得联系的,要为其聘请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工作,保障其诉讼权利。
对于流浪乞讨儿童系被害人的案件,《方案》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要加大救助力度,及时与公安、妇联、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联系,做好相应的安置与救助工作,保障流浪儿童的人身权益。《方案》中还特别规定,对涉嫌刑事案件的流浪乞讨儿童以及系被害人的流浪乞讨儿童,要加强心理关怀、心理关爱、心理关护工作,适时邀请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士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与心理矫治,促使其成为一名知法守法、心理健康的公民。《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是和平区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一项新举措,不仅指出了具体办案人在查办案件时具体规程,同时形成了对流浪乞讨儿童由“被动求助”变为“主动救助”的工作机制。(通讯员何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