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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戚莹莹)记者近日从2013年清远市社会组织年会上获悉,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全市总共有社会组织990家,其中社会团体47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20个,年检率为93%。其中被评为3A以上的社会组织有12家。
为培育社会组织,从去年以来,清远市放宽了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所有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申请成立社会组织,除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外,其他一律取消筹备阶段,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成立。
据了解,2012年4月开始,清远市民政局对全市及所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市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根据《清远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时暂行办法》和评估评分细则,从基础条件、规范运作、能力建设、发挥作用、社会评估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历时6个月,对符合评估条件的14家社会组织完成了等级评定,有12家社会组织被评为3A以上,其中5A的有3家,4A的有3家,3A的有6家,2A的有2家。
据悉,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奖励。目前,全市已有10多家社会组织承接了政府部门调查统计、技术培训、资格审查、公益服务等方面转移或委托的职能,涉及建筑、交通运输、保险、旅游、再生资源、船舶等多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