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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者维护权益很难,因为,企业真的要克扣我们,办法总比我们多。因此,说到对劳动关系的看法,我有点悲观。
2008年,我从广西来到了东莞,在塘厦镇一家电子厂里打工。但从2011年11月开始,工厂突然不让我加班了,和我一样遭遇的,还有另外十多名员工。工厂员工的月基本工资只有1000多元,其它收入都来自于加班费。这点工资除去日常开销,所剩无几。
为什么突然就不让加班了呢?原来,工厂这两年的效益不是很好,有几条生产线都关了,工厂就想裁一些员工,压缩一下成本。但是,按照正规的程序,工厂单方面提出裁员是要给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的。为了免去这笔补偿,工厂就用不加班的方法逼迫工人主动辞职。
还有两个月就要过年了,重新再去别的工厂找工作比较困难,工厂又坚决不允许加班。万般无奈,我和另外十几个工人找人写了一份劳动仲裁申请,希望劳动仲裁部门能够重视我们的诉求。
劳动仲裁提交之后,工厂给这十几个人分头做思想工作,并给予了一些经济补偿(远少于法定的单方面辞退员工所应给的经济补偿)。最后,原本在仲裁申请上签字的十几个人,现在只剩下包括我在内的4个人。接下来,工厂有了一个颇让人意外的举动——在当地的报纸上登载“寻人启事”,要求我们4个人中的其中两人尽快返回工厂上班,过期不归将对其予以开除。
在许多不知道情况的人看来,此举已经仁至义尽了——员工外出不归,企业都登报寻找了,还能怎样?其实,事情并非如此——登报寻找的那两个人,根本就没有离开过工厂。只是,工厂收走了这两个人的厂牌,他们没法打卡,也就没有办法进入车间上班,在生产线上寻找,自然就“查无此人”了。在“登报寻人”的同时,我和另外一个工友,被工厂“口头开除”——既没有书面通知,也没有登报,就是告诉我们不用再来上班了。
这个做法让人寒心,思量再三,我和其他3位工友将工厂告上法庭,在庭审中,工厂的人力资源部经理表示:这4个人中,两个人是逾期不归的,另外两个是主动离职的,从来没有提出过经济补偿的请求。此时,我们拿出了关键的证据:在寻访公司负责人过程中,我们与工厂人力资源部经理交涉的一份录音资料。这就直接驳斥了两个人逾期不归,两个人主动离职的说法。最后,经过法院判决,该公司给予了相应的经济补偿。
透过这事可以看出来:外来务工者维护权益有多艰难。用人单位对付员工的办法有很多,类似的离奇遭遇在务工者中屡见不鲜。虽然有很多法律,但是,并不一定每个外来务工者都能懂,更别说会用,也不是每个普通劳动者都知道怎样走法律程序。因此,我认为:当前,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就在于,外来务工者的声音要有人听,法律援助增多一些。当每一个务工者都明白自己有哪些法定权益,又如何维护自身法定权益。当外来务工者维权变得容易了,和谐劳动关系才不是一句空话。
采写:郭孔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