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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津南区司法局邀请区检察院未检科的检察官到咸水沽镇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阳光关爱”活动,多措并举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感化教育,促使他们更好地认罪悔罪,重新做人,取得了良好成效。
津南区司法局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育等特殊情况,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对未成年人的审前调查,坚持人性化原则,做到快速、准确、及时。将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学习教育与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分开进行,注意保护他们的隐私。同时,定期开展走访谈话和关爱活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在就业、就学等方面提供更多地帮助,促进他们安心改造。
此次活动采取座谈的方式,使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消除心中芥蒂,感到亲切、平等和人文关怀。他们畅所欲言,分别讲述各自在犯罪时的心理状态和形成的原因,当时的想法,现在的感悟,以及今后的打算。
区检察院、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对每个人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依次分析他们的心理状态,鼓励他们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找准人生的坐标,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健康成长。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均表示悔不当初,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目前,全区16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都能遵守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未发生再犯罪现象。(天津政法报 范文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