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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一名90后男子用租来的汽车抵押借款5万元,挥霍一空后无力偿还。该年轻男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河西警方刑事拘留。
1月22日上午9时许,两名男子一起走入公安河西分局经侦支队值班室,其中一名中年男子指控另一名年轻男子将其公司的“雅阁八代”汽车私自抵押他人。原来,中年男子周某是本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老板,年轻男子刘某则是该公司的顾客。去年11月份,刘某从周某的公司以每月一万元的价格租了一辆“雅阁八代”汽车,今年1月5日租约到期。据周某介绍,这辆汽车价值近二十万元。但租期过了好久,刘某仍迟迟不还车,在汽车租赁公司屡屡催促之下,刘某终于说了实话,原来他将汽车交给了赵某,用作赵某与刘某之间5万元借款的抵押物。老周当即找到刘某让其交还车辆,然而刘某此时根本无力偿还借款,也就无法赎回汽车。周某只能带着刘某报警。
听完周某的讲述,办案民警立即对案件进行调查。经过查证得知,刘某是1990年生人,一直没有固定工作,靠帮人跑腿等挣些零用钱。2012年10月份,刘某促成一笔生意,挣了十万多元。这对成长于单亲家庭的刘某来说是一笔不菲收入,于是,刘某租了一套高档公寓和一辆高档汽车,购买了金银首饰,出入高档娱乐消费场所,开始享受生活。
没过两个月,十多万元钱就被刘某挥霍一空。刘某要想继续维持目前的生活消费水平,便开始苦思生财之道。眼看汽车租约即将到期,刘某灵机一动,将汽车抵押给了赵某,借出五万元钱。刘某准备用这五万元钱再去租车,然后用租赁的汽车再去抵押借款,以此方法借到现金维持生活。但是刘某先是被朋友骗走了1.8万元,随后又替朋友偿还了3万元债务,不等他继续实施下一步生财计划,资金就已全部用光。
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刘某的法制观念极其淡薄。他一直认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债务纠纷,根本没有触犯法律。当民警告知因涉嫌合同诈骗,他即将被刑事拘留时,刘某立时惊呆了。(通讯员赵健李新容记者王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