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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新的一年,新一届市政府召开首次常务会,将关注的焦点放在了民生问题上。1月22日,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360元/月提高到410元/月,人均补助每年可增加600元。
自1996年开始,我市城市低保标准已历经9次提标,保障标准从最初的户月人均120元提高到现行的360元,而这次的提标是第十次,合肥市城市低保及与低保相关的支出将达4.3亿元,增加6687.19万元。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要求,我市将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与物价挂钩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标将形成常态,每年到这个时候,都会增长至少10%以上。此次提标后合肥的城市低保标准或成为全省第一,位居中部六省省会城市前列。
与此同时,与城市低保相关联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未就业随军家属补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城镇退役士兵生活费、遗属生活补助、60年代精简下放职工补助、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等7个项目也将随之提标,其中将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3至6倍给予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提高至1230元/次-2460元/次不等。此外,在合肥市城市低保提标后,所辖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和巢湖市的低保也将在春节前陆续提标。目前,巢湖市已将低保标准提高至400元/月。
(袁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