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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近日,三水高丰村村民向记者爆料,该村320万元的下水道工程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也没有招投标就已经开工。村民质疑工程存在暗箱操作。对此,高丰村村委书记吴景华回应,工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招投标,但确实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而是以党员代表大会的方式通过决议。对此,相关法律人士表示,照村民自治法,该项目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属于违法。
村民??多人不知情工程已开工
前日,记者来到高丰村,在村内的马路旁,一台挖机正在作业,地面挖出一条1米多深的沟渠。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正在铺设下水管道,工程已经开工10多天。
“我们都不知道工程要花多少钱,怎么建,由谁建就已经开工了。”该村村民吴先生告诉记者,工程开工前,没有召开过村民代表大会,有无进行招投标也不得而知。其他一些村民也纷纷表示自己此前并不知情。村民质疑工程存在暗箱操作。此前,该村村民已将事件投诉至佛山市政府网站。
“只在开工前贴了公告。”吴先生指着马路旁一电线杆上的公告说到。公告内容称“为使村渠道的排水畅顺,村委会决定对向西村社侧至何家村村尾,水上村至向南村的主下水管道进行铺管整治,对排水沟上的乱铺乱建进行强制拆除,请广大村民积极配合。”落款为“高丰村委会”。
村委??拆违有压力故以党员代表大会代替
记者随后来了该村委会,该村委书记吴景华表示,工程开工确实没有开村民代表大会,“搞下水管道要拆除一些违章建筑拆掉,有不小的阻力,开村民代表大会怕出现一些乱子,于是就以党员代表大会替代了。”吴景华表示,这次工程开工,除了没有开村民代表大会,其他的都是按程序走,如设计、招标、定标等。
对于村民投诉,三水区西南街道回应称,该高丰村下水道工程有立项批复,招标所需文件全部齐全,于2012年12月17日在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程序合法,最后由佛山市三水区南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3203350.89元,工期初定为45个日历天。西南街道表示,“评标结果在2012年12月20日起至2012年12月24日公示,期间无任何单位及人员提出异议。工程既征求了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意见,又履行了审批和法定招标程序,招标期间无村民提出异议。故不存在该工程由村委会书记一人说了算的情形。”
法律人士??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属违法
记者就三水西南高丰村修建下水管道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一事咨询一法律界人士,据其介绍,按照村民自治法,高丰村这个项目由于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属于违法。但是这个合同由于后期招投标流程合理,属于法律保护范畴,应当继续履行,如果村民想取消这一合同,需要去法院起诉,由法院认定其合同是否有猫腻。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