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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末,我国将基本建立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届时,要想吃低保,先得“晒”家底。相关部门需要核对申请对象的车辆、房产、存款、股票等财产信息后,才能做出审批。
这一机制目前已经在多个城市试点,它遇到了怎样的问题和障碍,该如何克服和改进呢?我们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雄进行点评。
谁有权查我的财产
2011年6月起,湖南湘潭市在全国率先推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在整项工作中最为关键、最难破题的就是‘家庭金融资产查询’”,湘潭市民政局局长王龙林回忆道。
据了解,我国金融机构对客户信息的保密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规。除本人外,只有公、检、法、监察等部门在出具统一制式的查询通知、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后,才能帮助协查客户的资产状况,但民政部门不在此列。
应对之策:湘潭市政府成立了城市低收入和城乡低保家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相继推动出台《湘潭市城市低收入和城乡低保家庭金融资产查询操作细则》等文件。目前,湘潭市每个申报家庭,必须签下“经济状况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授权核对中心联动其他部门和金融机构,对经济状况信息进行比对。“有了授权声明,就可以打消金融机构的顾虑。”湘潭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主任刘伟说。
专家支招: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信息主要由人民银行、公安、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及商业银行、电信、保险等非政府机构掌握,分散且相互屏蔽。因为法律限制以及商业利益的考虑,许多部门无法提供相关信息。
目前试点往往通过政府下文的方式,要求辖区内的部门机构配合。但核查机构的权利并未获得明确法律规定。在立法尚需时日的情况下,相关部委有必要出台全国层面的实施细则,对经济状况核查机构的性质进行界定,并明确其权利。
谁保护我的隐私
进入浙江省义乌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的“核查系统”,每户申请家庭的银行存款、民政救助、工商注册、养老保险、公积金缴纳、税务、土地、房产、证券等情况一目了然。除了为民政部门服务之外,认定中心还将与住房、农业等部门“共享”信息。申请家庭的隐私,会不会因为核对工作而泄露?
应对之策:义乌市采取分层交错核对管理办法,各部门反馈信息由专人负责输入;核对人员再根据输入的信息进行核对;电子档案和纸质文件分别保管,不得复印、查看;数据实行“有限共享”。“例如,民政部门需要核查一户居民是否符合低收入家庭标准,中心只负责提供‘是否符合标准’,具体数据则不会公开。”义乌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主任朱建斌说。
湘潭市民政局则与各金融证券机构分别签订了保密协议。“涉及核对对象的信息不得向对工作无关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泄露。”刘伟告诉记者。
专家支招: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核查机构和人员的监督,同时从国家层面加大对经济核查行为的法律规范,明确经济状况核查人员在调查工作中失职要承担的责任,而且要加大对调查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制裁力度,甚至要求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