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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刘茜通讯员/何银波郑伟德)昨日,记者从广州黄埔区了解到,该区教育局下发了《广州市黄埔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在黄埔区居住、合法就业满3年并参加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从2013年开始,可以为符合计生政策内出生的适龄儿童申请入读该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或公办初中一年级。
该负责人表示,黄埔区对同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进行统一的积分考核,积分计算结果由高至低排序并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同时,结合黄埔区公布的公办学校能提供的学位数,划定就读的人数。符合条件的适龄子女可申报1个志愿学校,以就近居住地学校的招生地段范围为原则进行报名和录取。